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资质许可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企帮帮小编详谈: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流程

企帮帮 6283 2019-02-28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今天企帮帮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申办条件

  (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二)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

  (三)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需的编剧、制片人(制片主任)、导演、摄像、演员等主创人员;

  (四)有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

  (五)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

  (六)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项资金;

  (七)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一)著作权人授权证明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1式2份;

  (五)题材规划立项审批材料;

  (六)摄制资金的证明件(由财务部门出具);

  (七)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的剧本审查意见;

  (八)拍摄周期计划。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审核程序

 

  (一)受理:

  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二)审核:

  1、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期间,审批程序中止);

 

  2、处长在收到经办人员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局分管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4、局办公室将审核决定转至广电处,由广电处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5、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二、备注

  (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

  (二)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实行年检制度,具体年检办法按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办理。

  相信根据以上内容您也了解了对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审核材料及流程有了一定了解。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